十三部门发文,严查经销商、医药代表!
来源: 赛柏蓝器械 2023年06月21日 14:26

重拳出击,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领域全方面严查。


01

经销商、医药代表带金销售
行贿受贿一起查

近日,辽宁省卫健委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明确,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文末附全文)。


今年,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依然是重点之一。《通知》明确,要重点整治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
此外要重点整治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特别是以学术活动、举办、参加会议或“捐赠”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变相收取回扣等问题。
根据《通知》,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都将受到重点整治。
在普惠制认证、日常监督、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技术数据、申报资料等工作秘密,也是重点整治对象。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眼科、口腔、医疗美容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都将严查。
《通知》还提出,要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
打击“红包”、回扣高压姿态将继续保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要求不曾松懈。
《通知》明确,持续推进《辽宁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严肃查处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违规直播带货获利、接受网上开药提成、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违反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02

启动专项整治
严查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
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通知》明确,要深入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信息赋能、协调联动,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等重点科室,药品、耗材重点领域,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实施重点整治。
《通知》还提出,要切实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医疗领域乱象将受到严格打击。根据《通知》,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整治查处违规开展诊疗服务、广告违法行为,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
行业整治风暴不仅限于辽宁一省,事实上,全国多地对于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都在加大。
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十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
4月28日,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移交涉嫌腐败相关问题线索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纠正医药领域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一体纠治。
同月,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基层、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宣布,将启动2023~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分期分批开展医院巡查工作。
会议明确,今年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链条整治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反腐肃贪。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落地见效。

强监管驱动之下,医疗行业大环境也将向更加理性、健康的方向发展。

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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