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22〕47号)文件精神,促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高质量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专业技术等级考试的评价机构,定于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面向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技术)师资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线下培训3天
1.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解读;
2.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专业技术等级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大纲介绍;
3.实训项目演练(专业能力考核要点);
4.考务管理、考核系统培训和模拟试卷演练。
(二)线上培训3天
1.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专业技术等级考试(理论知识)考核大纲介绍;
2.理论知识考核要点讲解;
3.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专业技术等级考试中级考核方案解读。
二、培训形式
1.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由行业企业工程师和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技术专家组成的讲师队伍进行直播授课+现场实训共6天48课时。
2.依据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师资培训按照四个职业、分方向、分期举行(具体见附件)。参加培训学员自愿选择。
三、培训收费
1.培训费:4980元/人/期(包含餐费),交通、住宿自理。
2.参训学员报名汇款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开具正式发票(发票统一开具“培训费”)。培训费须在开班前缴纳,开班后不退。汇款信息如下:
单 位 名 称: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开 户 银 行:工行北京古城支行
银 行 帐 号:0200014409200044095
四、其他
参训学员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可获得中心颁发的“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并纳入师资数据库、择优向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技术)授课教师。
联 系 人:张斯达15951900575
王欣欣13901091552
附件:1.关于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大数据-处理)师资培训补充通知
2.关于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物联网-嵌入式)师资培训补充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2025年8月19日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