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申报时间、条件、材料提报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图源:北京市卫健委
《通知》明确申报时间为:
发文即日起至7月31日,申报人完成申报资料网上注册、报名。
8月15日前,单位完成个人申报数据网上审核并上报。
8月22日前,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审核并上报。
《通知》特别强调: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同时,《通知》明确加强对临床专业能力的考核,今年北京市在部分专业试点利用病案首页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数据,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和患者管理四个评价维度,评价申报人的临床工作质量,探索建立“临床评价数据、案例代表作、专家评审”三位一体的职称评审路径,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
《通知》提到,本次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中医药、预防医学、基层卫生、卫生科研等专业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均按照《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3〕5号)执行。
鼓励各单位遵循卫生行业特点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律,坚持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制定体现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分级分类评价推荐标准,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将门诊工作时间、现场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检查报告数量、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数量、护理工作时间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并发症发生例数、治疗效果、开展手术或操作的范围、手术难度和质量、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处方点评质量、护理服务质量、现场处置案例数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其职业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