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于2025年9月13日发布公告,宣布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提出的“实施三季度特别现金分红20亿元”的临时提案提交至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由股东喻荣虎、叶瑞尧、陶文英及深圳瑞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提出。
提案背景与内容
提案股东指出,九安医疗近年来盈利能力持续增强,现金储备充裕。截至2025年中期,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189.85亿元,每股未分配利润为40元,每股净资产为45.88元,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具备实施特别分红的财务基础。股东认为,分红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提升公司市值管理水平。
董事会审查意见及理由
公司于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不予提交该临时提案的议案。董事会提出不予提交的两大类理由:
一、程序不符:缺少必要声明文件
股东未按《自律监管1号指引》要求提交提案符合相关规定的声明,以及对其所提供持股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保证声明,导致提案形式不完备。
二、内容违规:违反多项分红规定
董事会指出,该提案在未充分考虑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当期业绩及是否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直接明确分配金额20亿元,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律监管1号指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尤其指出,母公司半年度未分配净利润为负值,当前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或许是为了回应股东对回报的关切,九安医疗同日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一系列回报股东的具体措施:
优先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
比例承诺:未来三年,以现金及股份回购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三年累计净利润的30%;
丰富回报工具:除分红外,将继续结合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
引入股票股利:在适当情况下,可能采用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回应与股东回报措施
九安医疗在公告中强调,公司长期以来通过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等方式积极回馈股东:
自2021年以来,公司已执行5次回购,总金额约28.79亿元,回购股份9492万股,其中部分已注销或待注销;
2020年以来实施5次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约17.37亿元;
2025年4月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表示将继续通过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式,稳步推进战略实施,维护公司长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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