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用耗材支付政策有新调整!
来源: 苏州医保 2023年09月13日 15:44

8月10日起

我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政策

让耗材少“耗财”

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

医疗保障水平

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

医用耗材政策的通知》

调整后的医用耗材政策

主要有两点变化

01
调整医保支付标准上限

纳入我市明细管理目录的耗材

医保支付标准上限

从原来的50000元调整为挂网价格 

▼▼▼

按照6月更新的材料目录进行统计

共有158个产品价格超过5万元

以除颤器、心脏血管支架、起搏器

心脏瓣膜、颅面骨修复系统

神经刺激器等材料为主

大部分为高精尖手术必需耗材

涉及产品最高价格29.75万元

对于医疗前沿技术具备较好的支持作用

政策调整后

提高了该类产品医保支付标准上限

有效降低使用此类价格极高产品

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02
调整先行自付比例

新政策下调部分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

根据耗材产品价格以及产地的不同

对应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单价30000-50000元之间的

医保可支付的医用耗材

国产产品先行自付比例由30%下调至10%

单价50000元以上

医保可支付的医用耗材

先行自付比例为20%

以苏州某公司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为例

政策调整后

价值21万的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

可报金额从原来的3.5万

提高到了16.8万

大幅度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比对后可以看出

这次政策调整

简而言之,可以总结为两个利好

一是部分高值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上限提高了

二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下降了

让百姓在“一升一降”中

感受医保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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