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领域行贿从重处罚
大三甲医生清退讲课费
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同时增加了惩治民营企业人员腐败相关犯罪条款,也完善了此前容易通过单位行贿、个人行贿之间区别规避处罚的漏洞。
医疗器械领域腐败现象正在成为多部门的重点打击对象。
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也明确提出将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严打医药购销、餐饮旅游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近年来,医疗腐败的形式也更为隐蔽。随着近期反腐高压态势逐渐趋严,医疗机构也开始加强自查自纠。
近几日,一份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深入开展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在业内广泛流传。
根据文件要求,在7月17日—7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全医务人员主动清退2018年至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重点针对在与企业合作交往过程中,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钱物等“红包”回扣问题。
文件特别指出,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将违纪款物上交纪检监察室或按要求上缴广西清廉账户,并将清退凭证报纪检监察室报备,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
根据官网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创建于1941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广西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
目前,医院有消化内科、眼科、护理、耳鼻咽喉头颈科、肾脏病科、内分泌代谢科、神经外科、临床药学科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管局"十一五"重点专科,4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9个广西临床重点专科,22个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4个广西好幼健康服务重点学科,18个国家级培训基地,20个自治区医疗中心。
超155位医院“一把手”落马,
广东、四川强度最大
除了广西,目前其他省份也在陆续开展相关的排除清退工作,药械购销领域迎来更彻底的“清洗”。
中纪委发布的《江苏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有力监督促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一文中指出,自2017年至2019年,江苏省查处医用耗材采购贿赂案件占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46.7%,已超过药品回扣案件,位居首位。
日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广州市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原广东省某医院人员支付“会诊费”3.5万元为好处费,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广州市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其违法行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88余万元(在该院销售收入扣除已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后的所得利润),并处罚款215万元,合计503余万元。
在反腐升级的大背景下,除了药械企业外,医疗机构也在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监管。
医疗系统的腐败主要发生在采购环节,医疗机构中的“关键少数”往往是权力寻租的对象,由其串联起来的利益链条严重干扰着医疗器械购销的公平公正性。
国家多部门密集出手
医疗反腐力度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