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带纸质版,被拒收投标文件?财政厅:原中标结果无效!
废标!大三甲被供应商投诉前不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一则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被投诉废标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投诉成功的原因,较为少见。
2022年12月13日,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布招标公告(编号:LWHN2022-CG-017),3包预算190万元采购胶囊内窥镜。今年年初,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海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81万元。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于1973年建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现有两个院区,编制床位1500张;江东新院区占地254.5亩,编制床位2000张(2024年3月将全面投入使用)。
针对该项目,江西图力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代理机构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我司认为项目为电子标,在开标现场只带了电子版证明文件,而未带纸质版,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不合法不公正。
财政厅认为,投诉人已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但未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按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的规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开标活动,但不得拒收其投标文件;且招标文件并未将“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列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标准。
最终,财政厅认定该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可以说,现阶段这类投诉成功的例子,都是比较罕见的。但因为纸质文件相关问题影响招投标参与的,却不是个例……
纸质文件,成医械招投标一大“陷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纸质文件可谓是参与医疗器械招投标必不可少的。后来随着电子招投标的出现,纸质文件也不是“必须项”了。
但总体来说,目前处于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普及推广阶段,在这段过渡期内,许多医疗器械招投标项目实行的是纸质与电子“双轨制”并行,既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又要使用电子方式递交和解密。
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对投标人来说不是更便捷而是更繁琐了,交易环节的减负效果也大打折扣。
许多供应商以为项目是电子标,出现了在部分环节未携带相关纸质文件的情况,导致在辛辛苦苦准备已久的项目中被“踢出局”,也只能无奈吃下这个“哑巴亏”。
因此,此次的案例对于广大参与医械招投标的供应商来说,无疑是提供了一种合理维权的新思路。
当然,“无纸化”招投标也正朝着我们走近,这种现状即将得到转变!
全面取缔纸质文件,多省落地执行!早在2017年2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委便在《“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中明确要求,逐步消除电子采购与纸质采购并存的“双轨制”现象。
2018年10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取消招标采购交易过程中纸质文件的通知》,明确进入省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全面实现招标采购无纸化,省交易中心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纸质文件,标志着全省正式迈入了无纸化的新阶段。
该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已在全省落地执行。
2020年8月,山东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关于全面取消纸质招投标文件的通知》,日照市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自行招标采购、自然资源交易等24套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已全面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均采取电子化招投标、电子化评审。
自2020年10月19日起,在开标现场一律不得要求投标人再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原件等相关纸质材料。
2021年12月,云南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纸质文件的通知》,明确凡进入曲靖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一律取消相关环节的纸质文件,全面实行线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CA证书进行文件解密、询标澄清等工作,不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光盘。
随着更多省市响应国家要求,全面在医械招投标过程中取消纸质文件,因纸质文件相关问题而导致的“冤假错案”将不会再出现。届时,广大供应商面对的将是一个更高效、透明、公平的招投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