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受托方如何委托生产?
来源: 奥咨达医疗技术服务 2022年12月01日 17:22

背景: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允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上海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同年12月,上海开启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2018年5月,广东、天津自贸区相继启动试点工作。2019年,国家药监局将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扩大到至22个省(区、市)。

在政策鼓励及行业大力推行之下,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在行业被广泛认知和实施,涌现出许许多多注册人制度下以技术研发为主的初创型企业(委托方),以及专注于医疗器械生产制造的生产企业(受托方) ,委托方与受托方构成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两大主体。

本文以受托方生产企业的角度,主要阐述受托方在注册人制度下如何实施委托生产,本文讨论的委托生产是取证前的委托生产(样品),取证后的委托生产不是本文讨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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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受托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注册人应当建立全面的质量体系,掌控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质量,确保上市产品按照设计预期生产,且质量可控、风险可控。注册人应当承担监督、监控各个环节活动的管理责任,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上市后事务管理人员,具备对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审核和监督的能力。

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能够承担包括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与注册人协议约定的责任。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受托产品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受托生产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建立与生产过程相适应的质量体系,生产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产品,负责产品的生产放行,并保存相关记录,接受注册人对其进行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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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流程

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合作可以依据以下流程进行此流程主要是在注册人制度下与受托方有关的工作内容,不是委托方医疗器械设计研发的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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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对受托方

供应商评审、

签订业务合同

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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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与受托方

签订委托合同

和质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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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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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转移文件、

设备及物料给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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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对委托方

转移文件

进行内部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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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对受托方

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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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工序验证、

特殊过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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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试生产

(可以多批次,

包含注册检样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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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样品生产

(如需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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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药监体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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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受托方取得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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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须知

  •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应当与受托生产企业签订《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明确双方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质量协议的内容参考《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

  • 在项目启动阶段,委托方与受托方各自明确项目组织架构,指定项目对接人,依据项目状况和项目流程规划项目计划和时间节点。

  • 委托方转移技术文件、设备及物料给受托方,双方应依据程序完成交接,并形成文件记录,其中转移的技术文件用于受托方生产及检验的,应是委托方内部完成签批的受控文件。

  • 受托方接收委托方转移的技术文件、物料 及设备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内部评审和转化,并建立与此产品有关的设备总台账,设备台账包含委托方提供的设备(客供设备)和受托方自有的设备,设备满足生产、检验的要求。

  • 委托方应对受托方进行培训,培训涉及生产和检验,培训应形成记录,记录包含签到表、现场图片、考核试题等,培训可以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同阶段多次进行。

  • 受托方依据工艺流程图和验证方案、过程确认方案,对产品的关键工序进行验证和对特殊工序进行过程确认,验证报告和过程确认报告需要有委托方审核。

  • 受托方依据委托方的试产要求进行生产安排,在生产前确保人、机、料、法、环均满足要求 ,生产需要在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体系下进行。

人:人员专业、学历、资质应满足产品的生产及检验需求,且符合法规要求;生产及检验的人员已接受委托方的培训,且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人员的体检合格,且报告在年度有效期内。

机: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包含客供设备和受托方自有设备,均已验收合格(完成IQ),有计量监测要求的设备需要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校准,且校准合格取得校准证,现场设备应具备:设备标识、设备状态牌、校准合格证(如有)、设备操作SOP、设备使用记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料:用于生产的物料已完成检验,且检验合格入库,数量满足生产需求,不合格的物料已按程序进行评审和处置。用于实验室检验的物料满足检验需求,物料来源合规并有采购记录,且在质量保质期内;委托方授权受托方采购的生产物料,受托方依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过程形成采购记录如采购合同、质量协议等。

法:DMR技术文件及相关制度文件,已完成评审、转化和签批受控发行,生产、技术及质量相关人员已接受培训且考核合格,关键工序的验证和特殊过程的确认已完成且报告已签批,生产和检验人员对生产和检验过程中各自的工作、要求和操作已经熟悉、理解。

环:厂房设施满足产品的生产、检验、储存要求,且符合法规要求,车间已清场、清洁消毒,有工艺用水、工艺用气及洁净度要求的产品,已具备条件。

测:厂房、设施及环境已按管理规范进行有效维护和监测,且监测数据在标准接受范围,如空气洁净度、温湿度、压差、微生物,工艺用水微生物限度、PH值、内毒素等。

  • 已完成生产/试产的批次,由相关负责部门收集、汇总生产批记录,批记录内容包含生产指令单、原材料检验记录表、过程检验记录表、成品检验记录表/报告、生产过程记录表、灭菌记录、工艺流转卡、送检单、领料单、退料单、入库单、出库单、出厂放行单、不合格评审单、报废/销毁单、设备使用记录、温湿度监测记录、物料进出传递窗记录、清场记录、工器具清洁消毒记录等。

  • 每生产批次的成品,需要依据留样制度进行留样管理,有符合空间及储存环境要求的留样室,留样标识清晰、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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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过程与委托方有关的一些问题

1、委托方组织架构人员不完整,未按法规要求配备专职人员,如质量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管理者代表、上市后事务管理人员等;

2、一些初创企业的委托方核心人员对医疗器械法规不了解,对医疗器械研发设计流程不熟悉;

3、转移给受托方的技术文件,不满足生产及检验的需求,影响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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