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院长被双开!医疗反腐加速
来源: 赛柏蓝,作者:牧之 2022年11月28日 10:53

01、多名医院“一把手”落马

11月24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一则双开处分决定。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副院长王**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由于医学的强专业性壁垒,医院关键少数往往对购销选择起决定性作用,“一把手”腐败成为典型特征。拔出萝卜带出泥,同一条利益链上的相关企业或人员腐败行为也陆续被揭露,仅11月就有多名医院院长被双开。

11月21日,四川省资中县纪委监委通报,资中县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决定给予刘晓平开除党籍处分;由资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月17日,广东省新会区纪委监委通报,新会区中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肖**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决定给予肖日央开除党籍处分;由新会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月14日,四川省普格县纪委监委通报,普格县人民医院原院长、主任医师拉马**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决定给予拉马伍日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有业内人士称,医院院长已经成了“高危”职业。

02、医疗反腐全面升级

近年来,医药领域成为反腐败的重点之一。

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论是临床上的医护、医院里的采购,还是药企的销售,都有可能铤而走险,在药品、器械的流通过程中为自己谋私利,而最后这些多出来的成本都将由患者和医保资金来承担。

今年10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三大医疗部门同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会议上“反腐”、“从严治党”成为高频词。

伴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各部门纷纷入场,大规模介入到医疗系统,从上而下进行追究。

2021年8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2021-2024年)的通知》,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等专项行动,明确严惩违规违法人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

今年6月,九部门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设置了14条落实细则,进一步加强对院内“商业贿赂”“耗材回扣”等违规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22年被查的卫生系统人员已经破百位,其中包括多位院长和党委书记。

一位三甲医院的医生表示,这些年诸多医院“一把手”的落马确实起到了敲山震虎的效果,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新的贪腐还会重新滋生。要彻底改变行业风气,必须进行全链条的监管。例如,高值医药耗材向来是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的重灾区,在经过几年的医保飞行检查后,科室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根据国家医保局历年发布的《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2021年,医保飞检共查出涉嫌违法违规资金分别为22.32亿元、5.4亿元以及5.58亿元。国家医保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国家医保飞检已进行了160余次,这还不包括省内组织进行的飞检组次。

在进行全链条反腐的过程中,医药企业也不可能置身事外。截至目前,江苏、河北、浙江、山东、河南、甘肃、江苏等地均公布过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结果,并上报国家医保局。其中涉及商业贿赂的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将面临涉案药品乃至全部药品被限制或中止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的处罚。

不仅如此,除了官方监管,医疗反腐还需要借助社会力量。11月25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奖励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以起到激励作用。

不难看出,国家在医疗领域反腐的决心。

业内人士表示,如今医疗反腐范围和力度可是前所未有,医院“一把手”落马,其背后的利益输送关系也会被曝光,这对药企形成了极大的威慑力,倒逼药企合规营销,放弃带金销售。

附:

本文著作权属原创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我们转载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涉著作权事宜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