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897万!江苏省原药监局副局长,判刑11年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药政 作者: 联盟菌 2021年09月14日 15:58

  据“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9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受贿案,对被告人樊路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受贿1897万!江苏省原药监局副局长,判刑11年

受贿1897万!
江苏省原药监局副局长,被判刑
  一个省级副局长,受贿超千万,但显然这只是审查出来的,实际受贿,恐远远不止这么多。
  虽然这位局长最后是在市场监管局出事儿的,但是其受贿事实很大一部分是在江苏省药监局的阶段,在省局的最终职位是江苏省药监局副局长。比如说,为相关企业在GMP认证上牟利……
  2020年7月30日,据中央纪委消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记录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9月8日,江苏高院官方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受贿案一审宣判》。
  调查前后历史一年多,经过审理查明:
  1、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药品注册审批上谋利。
  2、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企业在GMP认证上谋利。
  3、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企业在出具相关证明上谋利。
  非法收受采取,数额特别巨大,行为构成受贿罪。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犯罪未遂,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因此,11.5年的判决,已经是从轻了。
  医药利益链,水深复杂的程度远超普通百姓的想象。
  樊路宏简历
  樊路宏,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山东淄博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
  1977.07—1978.11 南京市浦口区顶山公社知青
  1978.11—1981.09 南京药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学习
  1981.09—1985.08 连云港东风制药厂职工(1982.11助理工程师)
  1985.08—1987.12 南京药物研究所职工
  1987.12—1988.11 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局科员(1984.09—1988.07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药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8.11—1991.12 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局副主任科员
  1991.12—1999.04 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局主任科员(期间:1997.03—1998.12南京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9.04—2000.10 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局助理调研员
  2000.10—2001.04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助理调研员
  2001.04—2003.08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副处长
  2003.08—2006.02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处长
  2006.02—2013.12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2004.09—2012.06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社会与管理药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2007.12—2010.01兼任连云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3.12—2015.06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处长
  2015.06—2018.10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10—2020.08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抓狠打
多位卫健委主任、医院院长被查
  今年以来,在全国大批医院院长、主任腐败落马的同时,卫生系统的官员也不甘落后,一接着一个的进去。
  并且,由于医学的专业性强、门槛高,因此其中暗含的腐败行为,比如引进新药、购买大型医疗设备和基础设施根据医疗需要改造等,都属于专业性决策,而一些医院的党委书记、药监局局长等等,由于不是医学专业出身,在决策时很难发现其中猫腻,也因此难以发现实质性问题,这更容易催生医疗腐败问题。
  据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不完全统计,仅2021年上半年,就至少有45位院长、14位卫健委主任被查!

  以下是详细名单:

2021年上半年,就至少有45位院长、14位卫健委主任被查!

医疗反腐持续进行
医械人切记莫踩“红线”
  不难发现,自2021年开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国务院等部门就针对医药反腐问题开展了多次会议。可以明确的是,医药领域反腐斗争,依旧是2021年工作的重点!
  早在2019年11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就已在《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中表示,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已经步入白热化,大批医院被监管。
  近期,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行动计划起草背景主要针对目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主要是“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
  要求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同时,随着中央最强信号了解,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即将落地,将从源头开始打击行贿人腐蚀医疗行业。这也就意味着,医疗购销的反腐行动与医械人更是息息相关。
  医械企业一旦被查,将会被纳入到实行企业名单,取消投标、挂网资格。而对于医械人而言,一旦违规被查,将直接被刑事追责。
  医械人切勿触碰的13条红线:
  1、虚构医药服务 ,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2、虚增药品入库、虚开药品;
  3、更改患者诊疗记录;
  4、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
  5、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6、挂名住院;
  7、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8、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9、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10、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11、套刷亲属社保卡;
  12、从药贩手中收购药品;
  13、诱导患者囤药,给其回扣。
  从官方发出的一些列信号可以看出,国家已然坚定了对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下“狠手”的决心,随着更多体制、机制层面的政策落地,医药购销中的回扣空间将会被进一步压缩,所有企业除了合规没有第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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