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 2021年6月30日起,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来源: 医械麦地 作者: 浙江省医保局 2021年06月22日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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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息,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我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执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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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 550智能数字PET-CT(图片来源:上海联影医疗)

《通知》强调,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并从四个方面加以规范:
1、限定支付范围。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限恶性肿瘤分期及治疗后复发/转移的检测;原发灶不明转移性肿瘤原发灶的寻找;指导放疗计划靶区的设定。2、待遇支付标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省级公立医院价格调整为5300元/次,各设区市在不高于省级公立医院价格前提下,依法制定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3、费用支付监管。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按时结算。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费用支出情况的监测分析,有重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防范医疗过程中的滥用行为,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4、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各定点医疗机构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姓(不含名)、年龄、疾病诊断、收费价格等每日在院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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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诊疗项目(图片来源:浙江省医保局)

据了解,此前恶性肿瘤患者做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的费用需由个人全部负担,新政以后,该项检查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检查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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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来源:浙江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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