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第二批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启动建设!
来源: 国家卫健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陕西日报、健康四川官微等,筑医台资讯整理 2021年04月16日 13:41

为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2021年4月13日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1省(市)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共同推进第二批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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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立委省共建有效机制,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缩小区域间医疗技术水平差距、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的有效举措。根据协议,各有关医院要开放合作、创新提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医学科学发展与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各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努力,落实共建协议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实现卫生健康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1

湖南省


湖南省10家高水平医院将承担具体创建任务。包括积极创建1个国家精神医学中心、1个综合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神经、骨科、呼吸、心血管、创伤、肿瘤、儿科、老年病、妇产、传染病等10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力争3年内统筹投入70亿元用于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通过这些医疗中心的引领带动,加快布局省内各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引领带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点打造建设15-20个省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一批县域综合医疗中心。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建设医院

综合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和省人民医院

国家精神医学中心

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联合省脑科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

神经、骨科、呼吸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创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肿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湖南省肿瘤医院

儿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湖南省儿童医院

老年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联合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联合省人民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传染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联合长沙市第一医院

妇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联合省妇幼保健院


2

陕西省


陕西省将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在财政投入、医保政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强化支持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在统筹推进医院建设发展、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研能力、人才培养和干部交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建设医院

国家神经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

国家老年病区域医疗中心

陕西省人民医院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西安市儿童医院

国家骨科区域医疗中心

西安市红会医院

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西北)

陕西省人民医院

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主体,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合设置

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主体,陕西省肿瘤医院配合设置


3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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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已成功设置为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已成功设置为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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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按照委省共建协议,四川省将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契机,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牵引,全面落实委省共建合作协议各项任务,并将其纳入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强化支持保障。


四川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大力支持下,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省内高水平医院,共同建设或申报综合、口腔国家医学中心和癌症、创伤、呼吸、精神、妇产、儿科、老年、神经等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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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海市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印发的《2020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通知中表示,上海市要以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为切入点,深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完成第一批25家左右区域性医疗中心认定和挂牌,启动第二批20家左右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定位清晰、功能齐全、标准统一、群众认可的本市分级诊疗体系的中坚力量和医联体的核心单位。推进建立紧密合作的医联体,形成市级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职责明晰、紧密合作的关系,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


以委市共建国家医疗中心为契机,全面提升市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委市工作协作联动,推进本市市级医院建设综合及专科类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继续推进实施“腾飞计划”“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儿科示范门急诊项目”等临床专科建设计划,提升市级医院疑难重症诊治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区域影响力,发挥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5

福建省


福建省将扎实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推进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等2所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建设;支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中心(福建省儿童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晋江市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等项目建设并争取纳入国家第二批区域医疗中心试点。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推动8个建设单位落实做好相关项目建设。


6

江苏省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江苏省将把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放在全局性的突出位置,以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契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加大政策、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强科研攻关,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各中心建设成为一流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着力构建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各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提升我省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卫生健康服务。


7

天津市


天津市将健全系统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类、呼吸、心血管、神经、肿瘤、妇产、儿童、传染病8个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努力创建血液病国家医学中心。

据悉,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地方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以签订协议的方式,由地方政府给支持政策、给资金投入,国家卫生健康委给平台、给政策、给任务,进一步提升共建医院的能力和水平,帮助其建设成为国家级中心。2019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与辽宁、浙江、山东、广东等4省人民政府签署了第一批合作共建协议。


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启动于“十三五”时期。2017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正式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提出原则上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按照儿科、肿瘤、心血管、妇产、传染病、口腔、精神等专科设置相应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要求,将构建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化、技术辐射和管理示范等方面的作用。


截至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陆续设置了心血管、癌症、老年、儿科、创伤、呼吸、公共卫生、口腔、神经、传染病等10个专业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科专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现有8大国家医学中心,共13家医院入选,其中北京7家、上海3家、湖北武汉1家、广东广州1家、四川成都1家。


国家医学中心名单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国家癌症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国家老年医学中心

北京医院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国家创伤医学中心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国家呼吸医学中心

中日友好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国家口腔医学中心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资料来源:国家卫健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陕西日报、健康四川官微等,筑医台资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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